電動自行車新規(guī)實施首日,岳麓交警教育處罰750余人
長沙晚報掌上長沙3月1日訊(全媒體記者 洪虹 通訊員 胡謙 朱虹)3月1日起,《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新規(guī)”)正式實施。記者從岳麓交警大隊獲悉,新規(guī)實施首日,針對騎行電動自行車闖紅燈、超速行駛、逆向行駛、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、未佩戴安全頭盔、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,岳麓交警當天共教育處罰750余人。
“電動自行車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、未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比較突出?!碑斕?,在麓山路牌樓路口,岳麓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就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展開集中整治。對于交警現(xiàn)場查獲的輕微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,民警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,讓相關違法當事人在“長沙交警”微信公眾號觀看交通安全警示視頻,然后進入考試模塊接受交通安全常識考試和安全教育。對于情節(jié)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交警要求當事人前往集中宣教點,由交警進行現(xiàn)場授課,解讀交通違法危害,現(xiàn)場集中觀看事故警示視頻后,再進行交通法律法規(guī)考試,考試合格后接受處罰。
現(xiàn)場,在嚴肅處理違法行為的同時,交警還向群眾重點宣傳了電動自行車整治、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等內容,讓駕駛人切實感受到電動自行車違規(guī)行為對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,幫助群眾進一步了解相關規(guī)定并嚴格遵守,引導市民提高交通素質,杜絕交通陋習。
【作者:洪虹】 【編輯:李春璞】
>>我要舉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