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秘騙術(shù):烏雞白鳳丸裹上姜黃粉成了“神藥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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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2月22日訊(全媒體記者 李廣軍)給被害人涂抹消毒液引發(fā)皮膚刺痛后,再出售用烏雞白鳳丸做成的藥丸——短短2天時間,4人詐騙團伙就作案4次騙取被害人近萬元。記者22日從望城區(qū)法院獲悉,該團伙成員張某投案自首后,因犯詐騙罪,被判處拘役4個月,宣告緩刑6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。
2023年7月,張某伙同其他3人(均已判刑)在望城區(qū)多個菜市場擺放藥酒攤子,招攬人員到藥酒攤子“看病”,通過給被害人涂抹消毒液引發(fā)皮膚刺痛,然后謊稱系被害人經(jīng)絡(luò)不通暢才會引發(fā)刺痛。隨后再將由烏雞白鳳丸裹上姜黃粉做成的藥丸,謊稱系貴州的“苗族神藥”“祖?zhèn)魃袼帯?,里面含有麝香等名貴中草藥,按照每粒藥物300元的價格銷售給被害人,共計騙取被害人9900元。
2024年4月26日,張某主動投案,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,并賠償各被害人損失共計9900元,取得各被害人的諒解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詐騙罪,應(yīng)依法懲處。本案系共同犯罪,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是從犯,應(yīng)當從輕處罰。張某自動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自首,可以從輕處罰;自愿認罪認罰,可以依法從寬處理。被告人張行及同案犯已賠償四名被害人全部損失,并取得被害人諒解,可以酌情從輕處罰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【作者:李廣軍】 【編輯:李卓卓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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