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絕家庭暴力!長沙33歲女子遭父親家暴,天心法院發(fā)出人身安全保護令
長沙晚報掌上長沙3月8日訊(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文天驕)近日,33歲的馮靜(化名)因經常遭受其父親馮山(化名)的家庭暴力,天心區(qū)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依法向其發(fā)出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2021年12月22日,馮山因手機丟失需掛失卡號,于是來到女兒馮靜的住處讓其幫忙掛失。馮靜在電話詢問客服后,被告知晚上電信工作人員下班無法辦理,對此,馮山極度不滿意,便對女兒馮靜進行毆打、辱罵撒氣,造成馮靜頸部皮下淤血。馮靜于次日前往醫(yī)院就診,并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2021年12月29日,馮靜向天心區(qū)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天心區(qū)法院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了解到,馮靜從小就被父親以教育的名義毆打、辱罵,即便現已成年,33歲的她仍然在日常還是逃脫不了被打的噩夢,但因為念及親情,之前從沒嘗試過報警求助。
2022年1月18日,天心區(qū)法院依法傳喚馮山進行問話調查,其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,天心區(qū)法院對其進行了口頭警告和訓誡,并告知其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后果,馮山當即承認錯誤,并表示不再以任何理由毆打女兒。
在即將發(fā)放人身安全保護令前夕,申請人馮靜聯系承辦法官,稱念及親情,且年關將至,想要先撤回申請,春節(jié)后再做決定。近日,馮靜還是來到天心區(qū)法院請求法院發(fā)放人身安全保護令,天心區(qū)法院根據申請,依法發(fā)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家暴是全社會應予以否定評價的行為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、在任何場合實施家庭暴力。本案中的父親馮山對女兒長期肆意無端毆打、辱罵,是一種畸形的封建教育觀念,女兒馮靜在每次遭受家庭暴力后,念及親情而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也是一種錯誤的觀念,殊不知,隱忍的結果會讓施暴變本加厲,選擇縱容,意味著永遠活在暴力的陰影中擔驚受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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